黑人不是身体素质相对高吗

非凡

黑人不是身体素质相对高吗?为啥举重高手黑人很少?

感谢邀请,首先这个问题是关乎于人种的,区别在于黑人的体质特点就是两条小腿的爆发力强以及耐力方面要比其他人种强。

黑人在耐力类项目中的表现从起源到进化,黑人长期生活在非洲高原,造就了这一人种的最大吸氧能力,黑人在耐力项目中同样出色。肯尼亚黑人运动员在中、长跑项目中长期居霸主地位,22岁的肯尼亚运动员艾伦(P.Ereng)曾在第24届奥运会上夺得男子800m跑桂冠同年,在世界室内田径赛中,又以1min44.85s的成绩打破了由英国运动员科伊(S.Coe)保持多年的1min44.91s的室内800m跑世界纪录在苏黎世国际田径大奖赛中,他则创造了1min43.16s的最好成绩。肯尼亚运动员卡路基(J.Kariuki)和考茨(P.Koech)在第24届奥运会上分别夺取了3000m障碍赛的金牌和银牌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田径大奖赛中,卡路基又以8min5.35s的成绩刷新了肯尼亚运动员罗诺(HenryRono)保持了11年之久的8min5.40s的世界纪录。其它国家的黑人运动员也有非凡表现。摩洛哥黑人运动员奥伊塔(S.Aouita)被人誉为“摩洛哥快车”,他创造了5项中长跑世界纪录,他不但以3min30.63s跑出了1500m的最好成绩,而且又以7min29.45s的成绩创造了3000m跑的世界纪录。耐力运动与人的心肺功能有关,更与神经内分泌对体温之调节有关。黑人长期生活在地球南北回归线之间的高温热带,具有耐热和调节温度的生物学优势。 6.5 黑人的劣势游泳可谓水中“田径”,它既是速度比赛,也是耐力比赛。然而,在这一项目中,黑人却无任何优势,高水平国际大赛中很少有黑人运动员出现,即使有,也多是混血黑人,且水平不高。何以如此?这与黑人的肌肉结构特征有关。在水中,白人肌重仅为1.5g/cm3,而黑人则为11.3g/cm3,黄种人介于两者之间。因此,黑人的飘浮问题不易解决。黑人在举重项目中同样不具备“天才”。原因很简单,黑人属于四肢修长型人种,手持重物举到头顶,修长的四肢等于增大了阻力,吃亏不少。这一点就大大不如蒙古人种以及东欧各国蒙古-欧罗巴的混血人种——“五短身材”,圆筒体形,力大而易于举重发力。摔跤亦然,黑人由于身体修长,身体重心偏高,从而不稳,极易被人摔倒。 黑人现象的社会学分析黑人在体育运动中的表现确实如同谜团,深深困惑着人们。因为导致这一人口总数不多但运动成绩极佳的黑人现象,因素实在复杂。面对这一问题,这里试做讨论。体育比赛,基本上服从“优胜劣汰”和“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体育的规则是完全开放而公开的,而规则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吻合了自然法则。人类的法则只有接近自然法则,则其合理性才会充分体现。体育比赛中的规则设计,大体上考虑的是“绝对比赛”,而没有考虑“相对比赛”。考虑相对比赛所引发的问题似乎比“绝对比赛”引发的问题还要严重。所以,天下人从不因为规则的这一“绝对”现象而抱怨。而且各种项目对于不同人种来说,总是既有利又有弊。比如,篮球、排球,还有大多数田径项目,身材越高越有利而体操、举重等项目,则身高越矮越有利。正因为如此,利弊相互抵消,才又使“绝对比赛”的竞赛法则为天下人普遍接受。承认了这一前提,我们才能对黑人现象以及黄人问题找到“内在”关系,才会了解其接近实质的内容。体育的人才结构都是“选择”的结果。比如打篮球,不是谁想打就能打出名堂来的,而首先是谁最适合于打篮球才有可能被这一游戏所选择。层层选择的结果,就出现了打篮球的都是大个子。与之相应,体操与举重都是小个子。美国的社会价值与动物社会中的“优胜劣汰”非常接近,进而体育中的绝对成就(如“第1”、“成功”和“胜利”等等)观念更是强化着人们的“适者生存”。这样,所有适合于从事某项体育运动的人才,都会通过它的人种规定而得到最好的“选择”。黑人主要就是通过这一途径得到了“择优竞选”,从而在田径、拳击、篮球、橄榄球等需要身高、力量和灵活的项目中大放异彩,而身高、体重一点都不差的白人,同样不能将之动摇。这也可以说明,何以在希特勒面前是欧文斯这样的“有色人种”为美国、为人类、为有色人种争得了荣誉。其它有色人种大概也很想从希特勒眼皮下争得荣誉,然而,因为天赋不够,连白人也战胜不了,美梦自然无法实现。当然,正因为黑人天然具备这样那样的优势,必然同时也注定他具备与之相应的劣势。黑人由于身材高、重心高、四肢长,在摔跤、举重和体操等项目方面都没有优势。这样的劣势自然无法得到这类项目的“择优”,“择优”只能倾向于与之相反的蒙古人种或东欧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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