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平山镇搬迁

棚改刚结束又开始旧城改造了,会推动新一轮房价上涨吗?

体面的新型城市是建起来的,不是修修补补对付起来的!

旧改也就是个治标不治本的措施!

房龄不会由四十年旧改变成二十年。五十平米也不会旧改变成一百平米。一句话还是让你住那老,破,小的旧房子。

新几年,旧几年,修修补补不知又要对付几十年!

给叫花子穿件新衣,戴个三元钱的首饰,配个除了铃不响,到处都会响的单车。他就不是叫花子了!

旧城改造的主体怎么理解?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虽然名义不同,实施的手续和程序上略有不同,有的地方的旧城区改造项目是包括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但是站在被拆迁人的角度来看,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都是拆迁补偿是否合法合理。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50号)的规定,旧城区改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险等紧急情况)、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在北京地区,旧城区改造的范围大于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因此,如果您签订的协议由 改造项目补偿协议改为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但不实质性变动协议内容,没有影响您的实质补偿权益,那么对您来说,合同名称的变化没有实际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反之,如果合同名称改变的同时,合同内容也变化了,影响您的实质权益,那么,您就要慎重对待了。

根据《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50号)的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其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旧城区改建项目总体协调调度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因此,您在签协议的时候应当注意,合同签订主体是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合法主体,如果不是,那么这样的补偿协议是没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如果要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有权实施旧城区改造项目的主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您面临着拆迁补偿协议但是不能判断给您的补偿是否合法,您可以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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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棚改刚结束又开始旧城改造了,会推动新一轮房价上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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