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宝宝违法违反计划生育吗 男方是公务员,女方是教师,女方在美国产子,违法吗?

男方是公务员,女方是教师,女方在美国产子,违法吗?

看到这题目,深感好奇,也想凑热闹和大家一起来发表一点看法。男方是公务员,女方是教师,女方在美国产子。违法吗?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他们不违法。并且属个人意愿自主行为。不过在特定形势下,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男方是人民公仆,女方是人民教师,这一大形势背景下,他们这一做法和行为就严重的违背了公务员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因此他们是严重的违规违纪了。一个不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整个思想却在为其个人谋私利,精制个人利已主义,能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吗?哪还有一丁点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人民教师不是工作重心放在教书育人,培植祖国的花朵,而在盘算远离祖国,变节背叛,还能安下心来为教育事业做贡献吗?因此,他们的行为已不适宜在其岗位,希望他们去追求利益最大化,外国的空气清新,甜美,有关部门也应促成其事。达成其夫妻二人之心愿。

出生在美国,可父母都是中国人,那么孩子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超生到底属违法,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 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 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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